| 签证种类及其要求 |
| 2008-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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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要求 申请人须完整、如实填写一份申请表,提交一张近期照片。如信息不真实或申请表填写不完整,会导致拒签。 护照资料页复印件一份。 护照有效期至少为6个月,并有2页以上的空白签证页。 申请人本人可以递交申请或通过代理递交,总领馆不受理邮寄申请。 普通件的受理时间为4个工作日。如需提供加急服务,将收取加急费。 注:提供下列所有材料并不能确保签证一定批准。总领馆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相关信息或材料。 二、签证种类及其要求 (一)外交或公务签证 1、 印度外交部、印度外交部加尔各答办事处或有关国家驻印度使、领馆、国际组织的照会。 2、 中方有关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原件及复印件。中方有关被授权单位系指中方各部委,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外事办公室、商务厅,以及外交部领事司认可的单位和部门。 (二)旅游签证(“L”签证) 1、 公司或单位介绍信。 2、 确认的往返机票和复印件。 3、 第三国公民需提供有效印度签证或居留证明。 4、 在需要的情况下,总领馆有权要求申请人递交银行资信证明。 (三)探亲签证(“L”签证) 1、 公司或单位介绍信。 2、 亲属关系证明及亲属在华有效居留证复印件。 3、 在华亲属邀请信。 4、 机票订单及复印件。 (四)商务签证(“F”签证) 1、中方被授权单位邀请函原件或复印件或在中国依法注册的公司的邀请信。 2、印方公司或雇主介绍信。 (五)出席会议或进行文化交流、演出和体育比赛签证(“F”签证) 1、中方有关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中方有关被授权单位系指中方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外事办公室、商务厅,以及外交部领事司认可的单位和部门。 2、 印方有关单位介绍信 (六)过境签证(“G”签证) 1、已办好的前往国家或地区的有效签证及其复印件。 2、确认的联程机票和复印件。 3、印方有关单位介绍信。 (七)任职或就业签证(“Z”签证) 1、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就业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外国专家局颁发的“外国专家确认件”原件和复印件。 2、中国被授权单位签发的签证通知表原件。 3、印方有关单位介绍信。 4、 印度公立医院的体检证明和复印件(体检表请在中国驻加尔各答总领馆签证处领取,或从总领馆网站下载)。 注:“Z”签证持有人入境后30日内,应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居留手续和多次入出境签证。 (八)学习签证(“X”签证) 1、录取学校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2、中国教育部颁发的“外国留学生签证申请表”,即JW201或JW202表原件和复印件。 3、印度公立医院的体检证明和复印件(体检表请在中国驻加尔各答总领馆签证处领取,或从总领馆网站下载)。 4、 申请者毕业学校或本人的介绍信。 注:“X”签证持有人入境后30日内,应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居留手续和多次入出境签证。 (九)乘务签证(“C”签证) 提供双边协议和中方有关规定中提及的所需文件。 |